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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地物学院2020级地球物理学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4-14   浏览:

 

 

为做好2020级地球物理学类学生专业分流,在尊重学生意愿和权衡各专业方向发展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长江大学2020级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的相关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制定2020级地球物理学类专业方向的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一、专业分流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彭晓波

纪检监督:丁植磊
     
成员:唐新功  唐军  汪勇    荆鑫  赵振龙

二、班级建制及人数上限

         专业

班级

人数

地球物理学

地物22001

38

勘查技术与工程(测井方向)

勘查技术与工程(物探方向)

测井22001

物探22001

38

38

勘查技术与工程(卓越班)

    勘工(卓越)22001

32

三、专业分流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2、坚持志愿优先,成绩排序择优的原则,(成绩排序为第一学期GPA)。

3、勘查技术与工程(卓越班)从测井方向和物探方向中各选拔16名。

四、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一)组织动员

       1.学院组织2020级地球物理学类专业全体同学开展专业选择动员大会、由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就师资、人才培养计划、就业前景等基本情况进行介绍。

       2.各班级可召开相关主题班会,指导本班同学填报专业志愿。

(二)工作流程

1、宣讲、动员大会

   地点:教学楼B105

   时间:2021415(7周星期4)下午2:30

2、填报专业方向:2021414-17

   学生根据自己兴趣选择专业方向,由班长负责统计汇总。

3、选拔与分流:2021418-19

  分专业对第一专业(方向)志愿学生完成分流,若志愿人数多于班级建制人数,则按成绩排序优先分流;

  第一专业志愿落选的学生,以第二专业志愿分专业按成绩重新排序,排序在相应专业剩余指标数(该专业(方向)控制人数上限减去此前已分流到该专业的学生人数)内的学生,分流到相应专业;

③ 第一、第二专业(方向)志愿落选的学生和没有填报相应志愿的其他学生(含未填写或填写志愿数不足且未分流的学生),分流至未达到控制人数上限的专业(方向)。

④ 分流完成后,根据志愿和成绩排序进行卓越班的选拔,分别从物探方向和测井方向录取16名。

4、分流公示与实施

 专业(方向)班级分流结果于2021420日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教务处。

五 本方案解释权属于专业分流领导工作小组。

 

                                                   长江大学地物学院

                                                    202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