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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物学院关于“落实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排查实习安全隐患”报告

发布日期:2017-12-28   浏览:

 

根据《长江大学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暂行规定(长大校发(2010)84号)》《长江大学实习工作管理规定(长大校发(2015)280号)》文件精神,经学院领导讨论落实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学院明确要始终将安全理念贯穿于实习工作的始终,学院院长张占松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毛宁波为直接责任人,实习指导教师为具体责任人并及时把学校精神传达带队教师。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升防范意识
学院要求带队教师认真执行学校精神,严格管理。必须召开实习动员会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食宿安全、实习岗位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使学生通晓实习中安全常识及发生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学院领导届时到现场检查巡视。
三、建立安全防范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故
带队教师要随时掌握实习安全动态,实习期间实行严格作息时间、早晚点名、严禁私自外出、酗酒等行为;在实习现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流程,一切行动听指挥。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


                                      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
                                               2017年12月18日
 
2017-1未完成地物实习清单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班级
周数
起止周数
人数
教师1
班级系
综合录井与气测实习
实践
勘工(卓越)21401
3
13-15
13
邓瑞
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
地震生产实习
实践
物探21401 物探21402
3
14-16
50
陈义群
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
浅层地球物理实习
实践
地物21401 地物21402
1
19-19
43
向葵
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
地球物理野外实习
实践
地物21501
4
19-22
39
向葵
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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