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长江大学研究生院《长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关文件与通知精神,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特制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
一、指导思想
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认真执行国家、湖北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稳妥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录取原则
1.按需招生、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根据学校本年度下达的招生指标数,按照不低于1:1.2的复试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复试资格线,同时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有复试资格;
3.符合国家调剂要求,可以申请调剂到我院。
4.按教育部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复试或没有完成复试内容的,研究生院招生办未收到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和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学院成立由学院分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学院监督委员会委员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纪检工作小组,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第一轮(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
3月18日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3月23日下午14:00-18:00 面试
考生需提前进入远程平台完成身份验证。
第二轮(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3月23日之后,具体时间请注意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网站公告和学院通知。
如果两轮复试后各专业仍有缺额,将再次组织复试,复试时间根据各专业缺额和报名情况另行安排。
(二)复试形式:
面试统一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开展网络远程复试工作,钉钉和腾讯会议为辅助和备用平台。
笔试统一使用钉钉+腾讯会议平台。
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请见附件1《长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应按要求准备好复试所需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所有设备均需提前安装钉钉、腾讯会议、支付宝(实名认证,允许刷脸登录)等指定软件,保证足够电量。
(三)体检: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费:每人100元,复试费由考生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之前,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有参加复试,不予退费。缴费方式见附件2: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流程。
(五)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材料提交起止时间以通知为准(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16067@yangtzeu.edu.cn):
1.应届生:Y1-准考证、Y2-身份证、Y3-学生证(应届生)、Y4-加盖单位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Y5-学籍在线验证报告,Y6-近期免冠相片1张电子版。无电子版的材料拍照或者扫描成电子文件。
2.往届生:W1-准考证、W2-身份证、W3-本科/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W4-本科学位证书、W5-加盖单位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或者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档案里的成绩单,均须加盖公章)、W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W7-近期免冠相片1张电子版。无电子版的材料拍照或者扫描成电子文件。
在入学报到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能出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录取资格。对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以上四种测试考查满分均为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中随机选定考生次序。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或面试,以具体批次的复试通知为准):考察学生地球物理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2.外语能力测试(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分钟)。
3.综合素质考查(面试):结合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设计等情况、学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论文目录、详细摘要和主要成果等)、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考生需准备5分钟中文口头汇报素材,汇报自己学业、工作、竞赛、思想道德情况以及有关未来学习、科学研究规划与设想等)。
关于加试:
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核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40%+外语能力测试×30%+综合素质考察×30%。
六、复试结果拟录取办法
根据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只有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排序。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含录取类别)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我校会立即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接受或拒绝待录取。一经接受待录取,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改。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考生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本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1.学院联系方式:
朱老师:QQ:853093392,座机号:027-69111006
2.研究生院联系电话:
黄老师:07168060564
3.投诉及监督电话:
丁书记:027-69111131
长江大学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