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地物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6-12   浏览:

长江大学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2020

博士研究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以及长江大学研究生院《长江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与通知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学科专业特点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认真执行国家、湖北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初试、复试和录取三个环节,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守招生纪律,确保博士研究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管理

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教师所组成的考试及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学院的博士生考试及复试工作。

1.考试及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占松

副组长:赵彬

成员: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及博士生导师代表等组成。

2.考试及复试督查小组

组长:朱思源

副组长:丁植磊

3.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由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含组长1名,复试前从复试专家库中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

复试小组秘书:朱晓明

三、考试及复试工作安排

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及复试流程:1.资格审查;2.初试;3.复试;4.结果公示。

(一)初试及复试时间安排:

1.初试时间2020618

      上午8:30-930 外国语考试

      上午9:45-10:45 业务课一

      上午11:00-12:00 业务课二

      下午14:30-15:30 同等学力加试自然辨证法

2.复试时间为2020622

      上午8:30-12:00

      考生需提前进入远程平台完成身份验证。

(二)资格审查

学院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初试、复试“替考”。资格审查未达到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的考生将不准参加初试、复试。在初试前,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16067@yangtzeu.edu.cn):

1.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长江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3,需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复印件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近期1寸免冠相片。

3.对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本科、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4.在入学报到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能出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录取资格。对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初试及复试的内容和形式:

1.初试

1)初试形式

初试统一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形式进行。我院统一使用钉钉+腾讯会议平台。初试结束后,依据初试科目成绩划线,根据计划录取人数,按照1:3的复试比例,确定本学院复试考生名单。

2)初试考试科目

初试考试科目为《长江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考生报考专业规定的科目。

2.复试

1)复试形式

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方式,我院统一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开展网络远程复试工作,钉钉和腾讯会议为辅助和备用平台。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中随机选定考生次序。

2)复试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核、外语能力测试三个项目,以上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

学术水平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

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水平,是否达到本专业要求,包括专业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请见《长江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附件4),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应按要求准备好复试所需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所有设备均需提前安装钉钉、腾讯会议、支付宝(实名认证,允许刷脸登录)等指定软件,保证足够电量。

(四)成绩核算办法及录取:

1.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绩×60%+复试成绩×40%。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初试成绩折合成绩=外语成绩×50%+业务课一成绩×25%+业务课二成绩×25%

复试成绩=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考核成绩×3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40%+外语能力考核成绩×30%

2.录取

1)复试结束后,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

③复试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④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⑤初试、复试有违纪违规等行为,不予录取;

⑥资格审查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⑦其他认定为不能录取的。

3)录取为非定向的往届生档案须于710日前转至学校(档案邮寄到录取学院),应届生可于毕业后转档案;定向委培生无须转档。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五)体检:

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缴费:

1.复试费每人100元,由考生在复试前1天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缴费方式见附件5。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2.学院联系方式:

朱老师:QQ853093392,座机号:027-69111006

四、信息公开及监督联系方式

复试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未录取考生)的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对各单位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录取。

监督电话:

丁老师:18986662865;邮箱:45874031@qq.com

本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长江大学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

                                           202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