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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物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考前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6   浏览:

各位考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湖北省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长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前公告》之规定,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排如下:

一、初试

1.初试时间及地点:

日期

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地点

考试形式

410

8:30-11:30

业务课一

武汉校区教学楼B208

闭卷笔试

14:00-17:00

业务课二

武汉校区教学楼B208

闭卷笔试

411

8:30-11:30

英语

武汉校区教学楼B208

闭卷笔试

 

2.考生名单及考试科目(见附件1 .

 

二、复试

我院拟于412日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如有变更,会另行通知)。

复试形式:面试。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是否达到本专业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储备情况,对行业前沿的了解、熟悉程度等。

面试成绩由各评委各自打分后再进行汇总,成绩按百分制量化记分。具体标准如下:

1.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30%

2.专业基础知识考核(面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40%

3.英语水平考核(面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30%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绩×60%+复试成绩×40%。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者优先选择初试分数较高者录取。

 

三、初试考场规则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考试,考生必须诚信应考,服从管理,自觉维护公平公正原则,自觉维护考场良好秩序。考生在考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场统一配备计时挂钟或电子时钟、草稿纸、胶棒、剪刀等物品。

2.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应当遵守考点的各项防疫要求,主动配合考点的各项防疫工作。第一场考试进入考场时,考生应向监考员提交《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附件2)。考生入场接受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携带的考试文具须符合规定。已携带的其他物品一律放在考场专设的考生物品存放处

3.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有效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监考员核验。开考后,凡带有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器及与考试相关的书籍、纸条的,不管是否使用、查看,一经发现皆以作弊论处。

4.监考员发卷时应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拿到试卷后不要急于答题,应首先浏览卷面,看科目是否正确,有无缺页、漏印、字迹不清等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示意,凡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不得提前答题。

6.考试时须保持场内良好秩序。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不得打手势、做暗号、传递文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有其他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

7.考试结束前的30分钟内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不得在此之前交卷。不准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带出考场或故意损毁。

8.考试结束铃响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卷、草稿纸、文具等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员验收确认无误后,按监考员指令顺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议论。

凡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刑事责任。

 

长江大学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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