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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刘家骏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的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2-11-27   浏览:

刘家骏同学及家长:

姓名刘家骏,性别男,身份证号:420************81920156月被我校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地质工程专业录取,学号201571217。你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年三十条第一项和《长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八章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拟对你给予退学处理。由于一直无法联系上本人,电话被挂断,短信送达未回复,qq留言及邮件未有回复,因此将告知书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1128-1216日(1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1230日前(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诉材料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到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教学办。超期未反馈,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大学路111号长江大学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教学办(石油科技大楼D106办公室),邮编:434023,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027-69111006

 

 

 

长江大学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

202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