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 〔2020〕1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和《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9〕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严格规范执行政策,切实提高推免工作质量;深入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切实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二、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审查、考核等。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免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占松
成 员:向葵、赵彬、丁植磊、唐军、汪勇、周磊、陈伟、叶丽珣
秘 书:赵振龙
三、推荐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科2023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四、推荐类型、条件及考核标准
具体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五、名额分配
推免名额分配原则按照《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执行,待教育部下达年度总名额后,将另行通知。
六、相关说明与要求
1.学生申请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9月1日16:30,对错过规定报名时间的一律不予补报。同时申请推免公示名单学生还不能确定是学校的推免生。
2.入选“创新人才计划”学生奖励分只针对推免本校学生。
3.学院按专业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
4.各学院(部)将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排名情况进行公示,名单在学院(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待推免名额下达后,根据名额依序向学校推荐。
七、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说明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8月27-28日 |
制定学院方案: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的推免报名工作实施方案(用于推免报名、审核等)报教务处备案后公布。 |
2 |
8月29日-9月1日 (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9月1日16:30) |
报名及材料审核: (1)动员学生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2)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经过各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3)申请学生将申请表及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学院,要按时间节点报送,逾期不交材料的视为放弃。 |
3 |
9月2日-7日 |
名单公示: 对申请推免的学生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成绩排序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按要求报教务处。 |
八、其他事项
1.其他事项参考学校教务处网站通知: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https://jwc.yangtzeu.edu.cn/info/1083/8712.htm。
2.学院办公室:武汉校区石油科技大楼D106。
3.联系电话: 027-69111036 赵老师
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
202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