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专项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遴选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按照《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5〕9号),结合本科生院《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俊
成员:赵彬、向葵、焦简金
纪检委员:焦简金
秘书:陈雪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赵彬
成员:向葵、焦简金、蔡明、王晓龙、周磊、张宫
工作职责: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等。
二、推荐对象
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2026届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地球物理学专业毕业生。
三、推荐类型、条件和考核标准
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5〕9号)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四、定向推免单位及名额
我院专项推免单位:东华理工大学;推免名额:2个,不占普通推免名额。
五、相关说明
1.排名要求。按照专业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学业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若学业成绩相同时,以英语六级成绩、英语四级成绩、《大学英语》平均分的高低予以排名。
2.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
3.诚实守信。学生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否则学校将有关失信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六、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长江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2.学院及相关部门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的真实性和奖励加分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3.申请学生将申请表及审定后的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学院教学办,相关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1日下午4:00,逾期不交材料的视为放弃;
4.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综合成绩排序公示两天(9.12-9.13),并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按要求报本科生院;
七、问题咨询、反馈渠道
在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向学院咨询。咨询电话:027-69111036;邮箱:761004928@qq.com。
纪检委员电话:027-69111131;邮箱:404787039@qq.com。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
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