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长大校发〔2025〕51号)、《关于<长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转专业有关条款的补充解释》(研院发〔2024〕5 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经学生自愿申请,导师审核同意,学院审核。现将通过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日期: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2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万老师反映,电话:027-69111006。
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
2026年3月17日
附件下载:附件4:研究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地物学院).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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