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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3-22   浏览:

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和要求,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特制定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认真执行国家、湖北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稳妥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录取原则

1.根据学校本年度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一志愿合格生源比例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照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调剂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复试资格线,同时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有复试资格。

3.符合国家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我院。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请调剂考生及时回复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回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具体调剂办法严格按照《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4.按教育部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复试或没有完成复试内容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和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学院成立由学院分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学院监督委员会委员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纪检工作小组,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

四、复试工作安排

  1. 复试时间:

    第一轮(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于3月下旬进行,第二轮(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于202448日之后,具体时间请注意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网站公告和学院通知。

    如果两轮复试后各专业仍有缺额,将再次组织复试,复试时间根据各专业缺额和调剂报名情况另行安排。

  2. 复试形式:

    考核方式为线下面试。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顺序、考官分组、试题等采用随机方式,严禁任何形式作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申请人视为弃权,不予录取。

    (三)体检: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费:每人100,复试费由考生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之前。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有参加复试,不予退费。缴费方式见附件2《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流程》

    (五)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材料提交起止时间以通知为准(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3343078@qq.com):

    1.应届生:Y1-准考证、Y2-身份证、Y3-学生证(应届生)、Y4-加盖单位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Y5-学籍在线验证报告,Y6-近期免冠相片1张电子版。无电子版的材料拍照或者扫描成电子文件。

    2.往届生:W1-准考证、W2-身份证、W3-本科/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W4-本科学位证书、W5-加盖单位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或者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档案里的成绩单,均须加盖公章)、W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W7-近期免冠相片1张电子版。无电子版的材料拍照或者扫描成电子文件。

    在入学报到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能出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录取资格。我院不招收同等学力报考考生。所有报考考生需填写附件3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名后扫描件随资格审查其他材料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对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核算办法

    (一)复试内容

    面试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国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以上三种测试考查满分均为100分,内容如下: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查学生地球物理、大数据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2.外国语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综合素质考查:结合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设计等情况、学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论文目录、详细摘要和主要成果等)、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考生需准备10分钟中文口头汇报素材,汇报自己学业、工作、竞赛、思想道德情况以及有关未来学习、科学研究规划与设想等)。

    (二)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40%+外国语能力测试×30%+综合素质考查×30%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同一专业相同学习方式的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高者优先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同,则以数学(业务课1)及外国语总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调剂考生以初试科目中相同统考科目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

    备注:考生复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为合格,考生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结果拟录取办法

    根据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只有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排序。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含录取类别)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科教融合学院(省级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单列招生计划,由学院开展复试工作确定拟录取考生后,邀请联合培养方专家担任评委,对公示拟录取且自愿报名参加联合培养的考生进行选拔,根据单列计划数确定联合培养的拟录取考生。

    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我校会立即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接受或拒绝待录取。一经接受待录取,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改。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考生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本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1.学院联系方式:

    万老师:qq313343078,座机号:027-69111006

    2.研究生院联系电话:

    刘老师:0716-8060564

    3.投诉及监督电话:

    焦老师:027-69111131,邮箱:4047870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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