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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 周锦华 等 2 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21   浏览: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团员通过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分党委(党工委)备案后,拟确定  周锦华   2 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特在 全院 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员条件(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宜发展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 2023 4 22 日至 2023 4 28 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027-69111131

办公地点:华林公寓74楼活动室






附:拟确定 周锦华 2名同志为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学生)




 中共长江大学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江大学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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